

礼遇贡献突出的优秀企业家人才


优化人才评价标准
调整人才分类体系
持续支持青年后备人才

全面优化人才医疗服务
加强人才安居保障
强化人才金融支持
新旧衔接
本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,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。此前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,按照“从新、从优、不重复”的原则执行。自2022年7月1日起,不再新增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,现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按原政策享受相应待遇,与特聘人才一并纳入中山市高层次人才范畴。
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七条措施
关于全面优化人才医疗服务的六条措施
问·答
来源:中山人才、中山发布